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12月4日-12月31日对2018年商品整车及货物运输物流业务进行公开招标。现就招标有关事宜予以公告,竭诚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招标单位: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一汽红塔)
二、招标项目:
1、整车物流:指将一汽红塔销售的商品车(含轻卡、轻卡二类、皮卡、工程自卸等)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(销售网点)的运输业务。
2、皮卡白车身、冲压散件运输(江苏常州至一汽红塔)。
3、1735驾驶室白车身、冲压散件运输(重庆至一汽红塔)。
4、火车站、攀钢剪切中心到一汽红塔新、老厂钢材及汽车配件运输。
5、16吨、25吨吊车业务。
总招标物流业务量约¥5700万元(按预测运费计算)。
三、承包形式
招标业务可采用全包或单项承包形式,一汽红塔保留调整和统筹安排的权利。
四、报名条件及要求
1、承包商基础条件
1.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取得相关道路运输“经营许可证”、大件运输资质(包含装卸服务)、商品汽车运输资质等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能力,能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1.2投标人注册资本¥200万元(人民币)及以上。
1.3投标保证金¥50万元(人民币)。
1.4三年以上的汽车、发动机或类似物流经营经历:需提供汽车、发动机厂或类似商品运输合同(2016年至2017年)。
1.5承包商需自有或长期租用专用于一汽红塔商品车发运的物流场地,达成合作意向后:如属于自有场地,需将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给一汽红塔备案;如属于租用场地,应将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给一汽红塔备案。
1.6承包商拥有提供物流服务的必要运输资源,包括专职物流司机、拖挂车辆、吊装机械、办公区及办公设备等。
1.7承包商必须有完善的机构和人员设置、岗位职责、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。
1.8承包商注册地不在始发地(曲靖)的,必须在一汽红塔所在地(曲靖)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,处理日常业务。
2、承包商人力资源要求
2.1承包商应有专门的组织机构。
2.2承包商必须组建一个高效的服务管理团队,并有详细的人员分工,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,物流服务和管理团队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:
2.2.1承包商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,负责领导其工作团队,并作为与一汽红塔的主要联系人,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:
负责分析运力计划,并定期向一汽红塔汇报;
负责组织物流例会和参与一汽红塔的物流会议;
负责待运商品车的监控和管理;
负责运输周期管理和送达率提高;
负责商品车装载、运输质量管理和提升;
负责客户回访和客户满意度提升。
2.2.2承包商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物流主管及若干团队成员,负责车辆运作和质量保证,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:
负责接受一汽红塔发运指令并具体组织、实施;
负责对运力的组织、评价、考核管理、物流运输动态信息追踪、填报;
负责承运车辆安全有序停放和移动、车辆装卸、监督和安保等问题处理;
负责车辆启运各类手续办理的组织和准确实施。
2.2.3承包商必须具备客户回访能力,配备客服负责人或回访专员,负责每日TDS中超期指信息追踪,协调处理各类超期、投诉问题并及时上报一汽红塔。
2.3承包商必须配备一名财务及数据分析人员,负责对运输队的应付账目和对一汽红塔的应收账目,每月定期做好财务报表分析。
2.4承包商可对其上述服务管理团队成员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,但必须满足一汽红塔公司整车物流需求。
2.5承包商与履行服务合同相关的各类人员必须符合下述要求: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、无任何犯罪或其他劣迹记录、无不良嗜好。
2.6承包商必须独立具备合同履约能力,和保险公司签订并购买驾驶员及货物保险。
2.7承包商必须具备充足运输能力和运力条件能力。
五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六、报名及现场考察时间:2017年12月7日—2017年12月12日。
七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
八、联系人:
余发友(商务)
电 话:0874-3140941 137-3272-4534
传 真:0874-3143860
陈春(技术)
电 话:0874-3141742 137-6984-5735
电子邮件:chenchun@faw-hongta.com.cn
开户银行:农行曲靖市分行兰箭办事处
帐 号:24-049001040000292
开户名称: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
详细地址:云南省曲靖市南宁北路